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具体要求,2019年南方科技大学在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高考“七选三”选考科目中必须含有物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须达到C等或以上。
2019年我校在浙江省投放招生计划50名,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模式择优录取,并按理工科大类(包括现已开设的29个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在入学一年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专业。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5月15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6.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我校2019年浙江省本科招生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二)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有测试科目等级分总和/科目数。按照A等=10分、B等=9分、C等=8分计算科目等级分。(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技术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就高计一门)
(一)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有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选拔的资格,已经进入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的,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五)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518055。